经济法从诞生之初就在法学界的质疑声中缓步前行,经过经济法学者们的不懈努力,经济法的独立地位已经得到法学界和实务界的一致肯定。但经济法是否需要建立自己独有的诉讼体系,在法学界和实务界尚未达成一致的意见。
本文认为,经济法保护的是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当社会整体经济利益被侵害所引发的经济纠纷具有特殊性,这种经济纠纷具有整体性、经济性、主体广泛性等特征,现有民事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都不能圆满解决经济纠纷,应当制定专门的“经济诉讼法”解决经济纠纷。
引言
一、研究的意义
二、研究的现状
三、创新与不足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 经济诉讼法导论
一、法的界定标准
(一)法和法律的区别
(二)法的本质属性
(三)法的本质与体系划分
二、法的现实价值追求
(一)当代法学的基本价值
(二)民商法的价值追求
(三)行政法的价值追求
(四)经济法的价值追求
三、法学体系的界限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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