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包括“逻辑学概念的初步规定”、“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四部分。黑格尔把“存在论”中的质、量、度作为论证的事实基础;把“概念论”中的绝对理念作为论证的最终结果,其基本思路就是探讨由这两者形成的思维(理念)和存在(现实)的关系问题。《小逻辑》构建了一个融思辨逻辑、形而上学本体论相统一的完整体系。它代表了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发展的高峰。在书中,黑格尔还围绕哲学的定义,阐述了哲学是什么、哲学和现实的关系、哲学和辩证法的关系、哲学和哲学史的关系以及哲学的部门划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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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黑格尔(G. W. F. Hegel,1770—1831),德国哲学家,德国19世纪唯心论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黑格尔的思想标志着19世纪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运动的很好,对后世哲学流派产生了深远影响。
导读注释者:俞东明,上海外国语大学教授、博士、英语语言文学研究生导师。杨帆,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