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一本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成》由李立众编
第一编 总则(第1~101条)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1~12条)5
第二章 犯罪(第13~31条)13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第13~21条)13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22~24条)28
第三节 共同犯罪(第25~29条)28
第四节 单位犯罪(第30~31条)31
第三章 刑罚(第32~60条)38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第32~37条)38
第二节 管制(第38~41条)43
第三节 拘役(第42~44条)50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45~47条)52
第五节 死刑(第48~51条)54
第六节 罚金(第52~53条)60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第54~58条)63
第八节 没收财产(第59~60条)66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第61~89条)68
第一节 量刑(第61~64条)72
第二节 累犯(第65~66条)85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第67~68条)86
第四节 数罪并罚(第69~71条)98
第五节 缓刑(第72~77条)103
第六节 减刑(第78~80条)109
第七节 假释(第81~86条)125
第八节 时效(第87~89条)131
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90~101条)135
第二编 分则(第102~4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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