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法律思想研究》初版于2000年由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作者结合20多年来列宁研究的新发展、新成果,在初版的基础上进行了增订,形成了此增订版。《列宁法律思想研究》在2000年出版时,是当时我国第一部全面论述列宁法律思想的个人学术专著。此书阐述了列宁法律思想的诞生过程、时代特质与现实价值,列宁论法律的社会基础及其意义;同时,还“对列宁法律思想作出了创造性的专题阐释”(公丕祥语),“对于推动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中国的法制改革,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都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和重要价值”(吕世伦语)。增订版在保持第一版体例结构不变的前提下,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增订:(1)对全书的主体内容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2)选取3篇在本书出版后新发表的论文作为“附录”附在正文后面;(3)对全书原引文作认真校对和更新,使之符合当下的图书规范。
序一
序二
第一章 绪论
一、艰难的求学历程和不挠的革命追求
二、列宁主义的诞生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家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创设者
四、列宁法律思想的民族性
五、列宁法律思想的理论特质
六、列宁法律思想的历史分期与现实意义
第二章 法律的社会基础及其研究方法
一、社会是活动着和发展着的有机体
二、法律是社会物质关系的上层建筑
三、社会发展与法律进步的规律性
四、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第三章 剥削阶级法律的本质与功能
一、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二、沙皇俄国的法律是剥削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三、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法权纲领
四、摧毁旧法制是阶级斗争的优选形式
第四章 民主、自由与国家制度形式
一、民主是专制的对立物
二、公民的政治自由及选举权
三、两种政治自由观的本质区别
四、论公民的信仰自由
第五章 宪法的实质与类型
一、宪法的实质与国家制度形态
二、成文宪法与现实宪法之关联分析
三、无产阶级对待资产阶级立宪政治的基本立场
四、俄国民主共和国宪法纲领
第六章 国家结构理论与民族自决权
一、单一制与联邦制
二、民族自决权与民族平等
三、中央集权制和民族区域自治
第七章 无产阶级革命与法律革命
一、帝国主义战争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入口处
二、新法制是体现革命目标实现程度的标志
三、政权的本源不是法律,而是“夺取”
第八章 《国家与革命》中的法律思想
一、国家本质的科学分析
二、国家与法的消亡
三、社会主义社会的法权现象
四、按劳分配制度是一种“资产阶级权利”
第九章 苏维埃政权的创立与改革
一、苏维埃:由罢工组织到政权机关
二、苏维埃:巴黎公社的继承发展
三、苏维埃:既是法律制定机关,又是法律执行机关
四、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的形成
五、政治法律制度改革的设想
第十章 无产阶级政权的巩固与法制
一、《和平法令》:无产阶级国家靠前公法原则的宣言书
二、革命法制:巩固社会主义政权的法律保障
三、社会主义法律秩序的建构与苏维埃政权的巩固
第十一章 民主、专政与法治
一、社会主义的民主与专政
二、无产阶级专政与法治
三、民主法治建设与消除“文化贫困”
第十二章 民主法治建设与反对官僚主义
一、官僚主义是新生苏维埃政权的主要祸害
二、官僚主义产生的体制原因
三、消解官僚主义的法制保障
第十三章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法制
一、法与经济的辩证分析
二、历史性转折:由战时共产主义到新经济政策
三、租让制与合同的法权关系
四、新经济政策的法哲学基础
第十四章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构想
一、立法原则与法律体系创制
二、人权理论与人权制度保障
三、权力制约与法律保障
四、党的领导与带头守法
结论
附录一 列宁《哲学笔记》中的法哲学思想
一、《哲学笔记》的写作及其法哲学意义
二、社会物质关系是法律设施及其观念形式的基础
三、自由、人权与法律
附录二 论当代法律帝国主义的本质及其表征——以列宁《帝国主义论》为方法论视角
一、垄断:帝国主义的本质特征及其法律意义
二、垄断:理解法律帝国主义本质的方法论意义
三、法律帝国主义的现代表征
四、余论:法律帝国主义衰落时代的来临
附录三 列宁的司法权思想及其时代价值
一、人民主权论:司法权的理论基点
二、议会制与民主制的结合:司法权的制度基础
三、党的领导与司法权独立:司法权的性质与权属
四、防范司法权的滥用:司法权的监督
五、列宁司法权思想的时代价值
后记
龚廷泰,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出版《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通史》《变革时代的“新工具”与法治》等著作20余部(含主编与合著),发表学术论文11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