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法院规约》第38条一直被靠前法学界视为对靠前法渊源的非常不错界定,其局限性在靠前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中逐渐显现,经济优选化背景下靠前软法的兴起为靠前法渊源的实践困境提供了启示意义。就法律文本而言,《规约》第38条对靠前法渊源列举式的说明具有形式上的封闭性,而靠前软法与传统靠前法渊源的互动则深刻体现了《规约》第38条具有的实质开放性面向。基于靠前软法在优选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中国也可基于其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优选治理的中国方案。
导论
章国际软法语境中国际法渊源的现实困境
节国际软法的概念界定
第二节国际法渊源的实践困境与国际软法的启示
第二章《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与动态的国际法渊源体系
节国际法渊源的历史与现实发展脉络
第二节《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框架下的国际法渊源
第三章《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的形式封闭性与内在逻辑
节《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之国际法渊源的内在动态性与辩证关系
第二节国际软法视角下《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之国际法渊源的局限性
第四章《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的实质开放性与外在资源
节《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的开放性及其逻辑延伸
第二节国际软法视角下《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之国际法渊源的发展趋势
第五章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以国际软法为路径
节国际软法作为全球治理的路径选择
第二节国际软法视角下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
第三节国际软法的发展与国际法渊源的内在互动
第四节国际软法的构建与中国国际造法能力的强化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