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核心课题是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法实证主义主张:法律与道德是分离的,法律的概念以及法效力的概念都要以道德中立的方式来定义。阿列克西试图证明,法实证主义的分离命题是错误的。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具有概念上的必然关系;其次,有规范性的理由支持,将道德的要素包含在法律的概念与法效力的概念之中。因此,法实证主义作为一种全面性的法理论必定是失败的。阿列克西运用正确性论据、不正义论据、原则论据来反驳法实证主义的分离命题,提出一个非实证主义的法概念,系统性地整合了社会实效性、制定性、内容正确性这三个要素。本书不仅是阿列克西在法理学领域的代表作,也适合作为接触法理学的入门读本。
序
缩写略语表
第一章 法实证主义的问题
第一节 基本立场
第二节 法实证主义之争的实践意涵
第二章 法律的概念
第一节 基本要素
第二节 实证主义的法概念
第三节 对实证主义法概念的批评
第三章 法律的效力
第一节 效力的概念
第二节 效力冲突
第三节 基本规范
第四章 定义
注释
文献索引
阿列克西《法概念与法效力》导读
译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