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中心的核心是庭审实质化,庭审实质化的实现必须以证据制度的完善以及证据的合理运用为基本依托。鉴于证据运用对于推进审判中心的关键作用,笔者以审判中心对证据运用的影响为分析进路,对审判中心下证据运用的基本内容展开较为系统的研究。第一章,审判中心下证据运用的基本理论。阐释审判中心证据运用的基本理论首先需要厘清审判中心的具体内涵,审判中心包括两层含义。第二章,审判中心下的证据裁判原则。证据裁判原则是证据制度基本原则的基石。审判中心重点关注审判阶段如何贯彻证据裁判,发挥审判权对审前侦查权等的倒逼和制约作用。第三章,审判中心下证据规则的完善。证据规则的完善是实现审判中心的基本要求,也是实现审判对审前依法收集并运用证据的重要制约途径。第四章,审判中心下的质证。质证制度的完善是审判中心实现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障。第五章,审判中心下的认证模式。印证模式是我国目前审判人员遵循的认证模式。第六章,审判中心下的证明标准。我国奉行的是侦查终结、提起公诉以及有罪判决相同的证明标准。第七章,审判中心与辩方证据获取权及证据知悉权。
绪论
第一章 审判中心下证据运用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审判中心的界定
第二节 刑事证据运用的基本理论
第三节 “以审判为中心”与证据运用
第二章 审判中心下的证据裁判原则
第一节 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 我国证据裁判原则的确立与实践
第三节 审判中心下证据裁判的实现
第三章 审判中心下的证据规则
第一节 审判中心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二节 相关性规则
第三节 亲属作证特免权规则
第四章 审判中心下的质证
第一节 质证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我国法庭质证的实践样态
第三节 审判中心下质证的完善
第五章 审判中心下的印证模式
第一节 印证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侦查中心下的印证证明
第三节 审判中心下印证证明的改良
第六章 审判中心下的证明标准
第一节 刑事证明标准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 公诉与定罪证明标准的同一性与层次性之争
第三节 审判中心下证明标准的运用
第七章 审判中心与辩方证据获取权及证据知悉权
第一节 辩方证据获取杈及证据知悉权的含义与实现方式
第二节 辩方获取证据及知悉证据的途径及手段
第三节 辩方证据获取权及证据知悉权的问题与完善
结语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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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王晓红,女,生于山西省临猗县,现为西北政法大学公安学院讲师。主要研究刑事诉讼法学和证据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