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霍芬在《母权论》中靠前次提出了母权制的概念,论证了母权制在人类历目前的存在。作者通过大量介绍引用吕基亚、雅典、利姆诺斯、埃及、印度、莱斯博斯等民族的神话传说与历史文献,向读者展现了母权并非某个民族或族群特有的个别现象,而在史前人类社会普遍存在,是人类早期所经历的多个文化发展阶段中的一个,并且早于父权存在。民族学家卡尔?穆利评价此书:“无论是谁,若要试图完整评估《母权论》对后世的影响,就必须同时撰写一部关于现代民族志和社会学的历史。”
今天为什么还要读巴霍芬(代前言) 吴 飞 译者序 导 论吕基亚雅 典利姆诺斯 埃 及印 度莱斯博斯注释 关于巴霍芬的参考书目 引用书目 词汇表
巴霍芬(Johann Jakob Bachofen,1815-1887),瑞士法学家、人类学家,曾先后在巴塞尔、柏林、巴黎、伦敦和剑桥学习法律和法学史,并担任巴塞尔大学罗马法教授,以及巴塞尔的刑庭法官。主要作品有:《古代墓葬象征符号》(1859)、《母权论》(1861)、《塔娜奎尔的传奇故事》(1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