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党中央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大力推动“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迄今为止全国已经有20余个省、自治区正在根据各自的现实情况,试水或纵深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体制改革的具体方式和推进程度也越来越多元化。目前对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研究,学术界多是从经济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视角进行分析。上述视角的研究,基本上均将体制改革的目的归结为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然而问题在于,若仅从上述视野来分析“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不仅有堕入“唯GDP主义”的危险,而且难以逃离“行政区经济改革”的固有思维藩篱。
如果从法学的角度来审视“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则不仅可以清晰地发现上述问题,而且还可以得出相应的解决思路,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构建服务型政府。为此,需要将传统政府的管理型职能转变为服务型职能,尽可能地将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能够自我管理的行政职权予以逐步削减甚至是直接取消,让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保持合理的界限和必要的平衡。另一方面则是要依托社会治理理论,构建多中心的区域治理机制。随着政府职能转型的深化,各县级政府可以根据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需要,本着服务社会的基本理念,在上下级政府或同级政府之间构建起合作机制。这种合作机制以契约为基础,相互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通过契约来进行约束,从而使得行政职能不仅不会对经济资源进行人为割裂,反而有利于促使政府的公共服务始终能够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经济区域不断扩大的现实要求,不再继续走“行政区经济改革”的老路。
由此可知,“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必须始终坚持法治取向。对此,无论是在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价值判断、法律依据方面,抑或是在体制改革中公共权力的下放、运行和监督,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等方面,“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只有始终坚持法治原则,强调制约公共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型,增进社会和谐与实现社会正义,才能最终取得成功。这也是本书的一个基本结论。
绪论
第一节研究方法
第二节文献综述
第三节研究内容、意义与创新
第一章“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概述
第一节“省直管县”体制的内涵
第二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动因
第四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法律理论
第五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条件
第六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原则
第七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法律意义
第二章“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法律依据
第一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宪法依据
第二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政策依据
第三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法律依据的瑕疵
第四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法律依据与对策
第三章“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法治路径
第一节法治化的体制改革路径选择
第二节“省直管县”与地方政权法治化改革
第四章“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与法治政府建设
第一节法治政府基本理论
第二节简政放权与法治政府建设
第三节权力清单与法治政府建设
第四节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
第五章“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与权力监督机制构建
第一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与行政问责机制
第二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与行政督察机制
第三节对县委书记的权力监督
第四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与县级政府权力监督
第六章“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与公民权利保障
第一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与公民知情权保障
第二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与公民参与权保障
第三节“省直管县”体制改革与公民监督权保障
第七章“省直管县”体制改革的配套机制改革
第一节“省直管县”与垂直管理体制改革
第二节“省直管县”与司法体制改革
第三节“省直管县”与省级行政区划体制改革
第四节“省直管县”与社会治理模式改革
第五节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省直管县”体制改革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