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善斋《尚书》三谟章句集解》,是《归善斋《尚书》章句集解》的第二册。典、谟,属于《尚书·虞书》,而《尚书·虞书》惟有典、谟二体,即二典、三谟。
《归善斋《尚书》章句集解》,意在汇集众家之解,以供读者探觅其善,以免限于一家之言。三谟,即《大禹谟》、《皋陶谟》、《益稷》三篇,继于二典之后。二典、三谟,统共五篇,为《尚书·虞书》的全部内容。二典,记载尧舜的言行;而三谟则是君臣对话录,被认为发生在《尧典》、《舜典》记录的言行期间,而非在《舜典》之后产生的,亦即《尧典》、《舜典》“所载未备”的内容。谟,被解为“嘉言”,或谋略,是《尚书》十体之一,以对话的方式,陈述功绩以及治国谋略,即所谓“嘉言善政”。《大禹谟》谈论克艰、善政养民、摄政、徂征有苗诸事;《皋陶谟》谈论修身、知人、安民诸事;《益稷》谈论决川播种、慎位安止、股肱耳目、韶乐合奏诸事,并作歌唱和。陈述功绩意在阐明治国之道,君臣通过对话、唱和互相警戒。三谟的基调就是敬天安民,以敬畏之心,获取天命,治国安民。三谟与二典的理念并无二致,被视为《尚书》的总纲。
上卷
第一编 《大禹谟》章句集解
大禹谟第三
一 序言
二 稽古
三 克艰
四 善政养民
五 摄政
六 徂征有苗
中卷
第二编 《皋陶谟》章句集解
皋陶谟第四
一 稽古
二 修身
三 知人
四 安民
下卷
第三编 《益稷》章句集解
益稷第五
一 决川播种
二 慎位安止
三 股肱耳目
四 韶乐合奏
五 作歌唱和
尤韶华,是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1982年毕业于厦门大学历史系。1987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中国法制史专业,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中国司法制度史;先秦法制史(主要是《尚书》);司法公正和司法体制;港台法制史;法律文化与地方文化;法律文化生态。有个人专著3部,主编2部,论文20余篇,主持多卷本古籍整理统稿1部,参与整理古籍多部,参与或主持重点课题多项,曾获院、所多次奖项。中国法律史学会东方法律文化分会着重发掘和研究地方法律文化,并组织“民族精神与现代法制”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