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建标[1995]661号文的要求,规程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机动车清洗站工程的选址原则,总平面布局及建筑设计技术原则;2.机动车清洗站工程的设备、供电、供水及污水处理系统的技术原则;3.机动车清洗站的施工、验收、及清洗设备的运行、维护和安全。
本规程由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是: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233号;邮编:300052)。
本规程参加单位是:武汉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第一节 基地选择
第二节 总平面布置
第三章 建筑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疗养用房
第三节 理疗用房
第四节 医技用房
第五节 营养食堂和洗衣房
第六节 防火和疏散
第四章 建筑设备
第一节 给水排水
第二节 采暖通风
第三节 电气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地和总平面
第一节 基地选择
第二节 总平面布置
第三章 建筑设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疗养用房
第三节 理疗用房
第四节 医技用房
第五节 营养食堂和洗衣房
第六节 防火和疏散
第四章 建筑设备
第一节 给水排水
第二节 采暖通风
第三节 电气
附录 一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显示全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