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了杰里米·沃尔德伦自2007年至2015年发表的六篇重要论文或演讲稿,集中反映了他关于人的尊严的哲学思想。与道德视角下的尊严观不同,沃尔德伦主张从法律视角对尊严作阐释,探究尊严的独特法理。在他看来,尊严首先是法律创设的概念,尊严的本义不是道德价值,而是地位或等级。现代社会中人的尊严是指所有人都处在同一等级,每个人拥有崇高的地位。法律哲学视角下的地位尊严理论是沃尔德伦的尊严哲学拥有原创性的部分,其避免了道德哲学中有关尊严的价值内涵和最终基础的纷争,有助于世界各国就国际人权法上的尊严概念达成共识,并为国际人权规范的普遍接纳和广泛适用提供一种相对中立的理论基础。
杰里米·沃尔德伦(Jeremy Waldron),当代有名法哲学家和政治哲学家,纽约大学法学院资深教授。曾在牛津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等名校任教。1998年当选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2011年当选英国国家学术院院士。沃尔德伦在人权与法治、民主与司法审查、立法理论、国际法等方面发表了大量论著。著有《法律与分歧》《立法的尊严》《上帝、洛克与平等》《法律:七堂法治通识课》《私人财产权》《仇恨言论中的伤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