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行政组织法典汇编》以《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为基础,将1937年9月至1950年1月间以陕甘宁边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行政组织方面的文电以时间为序汇编成集。文件整理编辑过程中,我们力求保持文件的历史原貌;对一些不影响理解的常见字词(如“的、地、得”、“象、像”、“作、做”等)及数字,尊重不同时期之用法,不予统一或修正;只对个别有明显错漏的字句,做必要的技术处理。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重新划分行政区域
(一九三七年九月十二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边区保安司令部命令——公布陕甘宁边区抗日自卫军组织条例
(一九三七年十月一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通令(第九号)——为各专署增加人员及办公费
(一九三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成立延安市政府
(一九三七年十月)
陕甘宁边区政府通令(第十号)——延长等八县保安队不得调往他处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一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关于将盐池、定边、靖边三县划为独立的行政分区事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九日)
陕甘宁特区政府通令——关于统一政府名称问题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十日)
陕甘宁特区政府民主选举运动宣传大纲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第三号)——关于边区行政组织的编制
(一九三八年二月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第七号)——开除张国焘一切职务
(一九三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通知——关于复选陕甘宁边区议会议员事
(一九三八年九月)
陕甘宁边区政府训令——关于改陕甘宁边区议会为参议会
(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
(一九三八年)
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组织条例
(一九三九年一月第一届参议会通过)
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
(一九三九年一月第一届参议会通过)
陕甘宁边区政府给国民政府行政院的签呈——呈请鉴核陕甘宁边区行政区域
(一九三九年二月十二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关于边区政府委员就职视事的通令
(一九三九年二月十五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致宁夏省政府函——请令饬豫旺县制止越境滋扰及破坏行政组织的行为
(一九三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致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右翼中旗政府的公函
(一九三九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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